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7-14 15:26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0070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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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关于芜发改委(2018)9号文件中第5条商品房备案价格3个月内不得上调 |
来信时间: | 2020-07-09 16:46:01 |
来信内容: |
关于该文第九号文件中第五条中商品房价格自备案后三个月内不得上调,三个月后不得上涨百分之一。那么请问融创2020的2号楼的备案均价为13071,而七号楼的均价却上涨到13818,而二者的备案时间相差不过三个月,上涨幅度高达百分之六,如此备案价和9号文的政策精神相违背之大,实在让百姓难以承受,一套房子相差近十万!!如此操作与中央房住不炒的精神实属违背!!!让人觉得更匪夷所思的是同样是七号楼在发改委的备案均价为13818元每平米,而在住建局芜湖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公开的七号楼备案均价为13144每平米!!!价格何来如此大的差距!!!试问老百姓应该以哪个部门的公示价格为准!!!投诉人电话1396515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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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0-07-14 15:26: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我委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您进行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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