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19 16:01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10915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物业代收电费加价
来信时间: 2021-09-15 13:32:23
来信内容:
我是镜湖区和平大厦的业主,一直由物业代收电费。这么多年来物业一直按1.33元的价格收取我们的电费。最近获悉国家有惠民政策,但是物业拒不执行,在电费收据上巧立名目,还是按1.33元的价格收费。物业和我 解释说是转供电的电损和能秏费。9月1日给我发的缴费通知单又多了一项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我们按每平米3.8元缴过了,这样是不是重复收费?我也了解了相关政策,和平大厦物业不执行电费降价政策,随意分摊公摊电费获利的行为不合理。我希望政府能管一管,保护广大业主和租户的利益。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1-09-19 16:01: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已转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您反映的“物业代收电费加价”问题,建议您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12315。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同您电话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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