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10 09:00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30306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请问,长期空置的地下车位物业是否有权收取40元/月/辆的车位管理费
来信时间: 2023-03-06 16:33:12
来信内容:
我是家和园的业主,具体想了解地下停车费的标准: 芜湖市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前期物业普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停放形式:地下公用车库车位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属业主服务费 计费单位:元/月.辆 收费标准(最高标准):40 想咨询的问题: 1、计费单位:元/月.辆,这个规定的是车位上的车辆管理费用按照元/月.辆,还是对车位的管理费用? 我买的车位上没有停放车辆,他们怎么还要收元/月.辆。都没有车俩这个收费为什么要收取? 2、签订的合同计费单位40元/月的物业管理费用,与《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不相符,小区的公示计费单位:元/月.辆,不相符; 3、40元/月.辆 具体的服务内容是什么?是否包含车辆保管费?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3-03-10 09:00: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关于您对家和园地下车位收费的咨询收悉,我单位立即进行了研究处理。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了解,您所在的家和园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停车服务费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通过合同约定执行。 若您对实际收费情况存疑,可拨打市市场监管局电话维权投诉。
已与您电话沟通并告知市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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