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04-17 17:38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30413001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查询备案号和备案文书 |
来信时间: | 2023-04-13 12:41:13 |
来信内容: |
我单位准备和安徽行春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发包人(全称):安徽行春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合肥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钢结构阳光智能大棚工程
工程地点: 安徽芜湖镜湖区方村(原梅村小学)
工程内容: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钢结构阳光智能大棚(技术以施工图纸规范要求执行)等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经发字备案【2020】340202-01-03-029895号
资金来源: 自筹、政策性补偿。
公司签订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吗;业主方提供的备案文号正确么?
|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3-04-17 17:38:5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我委已收悉。 经了解,您所咨询的“经发字〔2020〕340202-01-03-029895号”情况请联系项目所在地镜湖区发改委。(咨询电话:0553-3122047)。 感谢我委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
---|
用户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