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04-17 17:38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30413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查询备案号和备案文书
来信时间: 2023-04-13 12:41:13
来信内容:
我单位准备和安徽行春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发包人(全称):安徽行春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合肥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钢结构阳光智能大棚工程 工程地点: 安徽芜湖镜湖区方村(原梅村小学) 工程内容: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钢结构阳光智能大棚(技术以施工图纸规范要求执行)等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经发字备案【2020】340202-01-03-029895号 资金来源: 自筹、政策性补偿。 公司签订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吗;业主方提供的备案文号正确么?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3-04-17 17:38:5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我委已收悉。 

经了解,您所咨询的“经发字〔2020〕340202-01-03-029895号”情况请联系项目所在地镜湖区发改委。(咨询电话:0553-3122047)。 

感谢我委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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