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12-22 18:44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3121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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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三潭音悦二期租用车位开发商不允许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
来信时间: | 2023-12-18 14:41:12 |
来信内容: |
三潭音悦小区二期和园,长期租用的车位,开发商以影响销售为名不允许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租用合同里有条款限制),望解决,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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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3-12-22 18:44:1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咨询关于三潭音悦二期租用车位开发商不允许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问题,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立即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询了解,根据《芜湖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行动方案》(芜新充建〔2022〕1 号)职责分工,由市住建局对充电设施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并督促开发小区的企业按期配建充电设施。据此,该事项不涉及我委工作职责,建请联系市住建局,电话0553-3012534。 已与您电话沟通进行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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