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27 16:41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1127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公共停车场优惠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11-27 11:35:08
来信内容:
在公共停车场停车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停车收费优惠?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4-11-27 16:41:3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下列情况享受停车服务收费优惠: (1)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超过2小时,停放服务费在应缴纳金额的基础上优惠50%。 (2)公立医院配套停车设施对就诊患者车辆凭当日就诊缴费票据免费停放时长不少于4小时(含),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延长免费停放时间,空闲时段少收费或不收费。 (3)市区在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费停放。 (4)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车辆免费停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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