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07-03 17:38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507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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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5-07-03 01:32:56 |
| 来信内容: |
发改委您好!
请问发改委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中是否已包括电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请帮助指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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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2025-07-03 17:38:0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咨询收悉。 《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芜发改收费〔2017〕493号)文件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主要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停车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和特约服务费等。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合理的利润等以及经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住宅电梯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电费的分摊,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实行单独列帐,据实分摊。 工作人员已同您电话联系,反馈了您咨询问题的具体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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