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芜湖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芜湖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芜政〔2014〕99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0〕573号)要求,对现行芜湖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芜湖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动态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及有关信息在省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公布。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