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申报文本形式审查项目”的招标需求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2-26 11:56 [字号:    ]

为做好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申报认定工作,芜湖市发改委决定采购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申报文本形式审查项目。现就有关招标需求如下:

一、投标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不得与各市级研发创新平台申报主体存在利害关系。

3、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在经营、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记录。

4、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5、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服务小组,由相应的人员任项目负责人,服务小组不少于3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曾因违法受过责任追究;

2、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三、基本工作内容

1. 建立项目专家组。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专家组,项目组由熟悉各类创新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3—5人(可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2. 开展形式审查。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23〕6号)、《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科学技术局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芜发改创新〔2024〕36号)要求,对各市级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申报文本的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开展2轮形式审查,其中,第一轮对全部申报文本进行审查,提出申报文本材料缺项清单交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相关申报主体补充;第二轮对相关申报主体所提交的补充材料进行审查。

3. 编制形式审查报告。根据两轮形式审查结果,编制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申报文本形式审查报告,报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报价

招标报价控制在4.8万元以内。

五、其他要求

1、请各投标单位于2024年2月28日(周三)下午4:00前将投标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报名信息发送至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和产业发展科(创新改革科)电子邮箱,未报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具体开标时间由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通知。

2、请各投标单位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机构资质、信用记录、具备类似项目实施经验佐证材料,单位情况综合简介,项目实施方案,专家组成员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资料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密封携带至项目评标会现场。报价超过预算总额的取消项目投标资格。

3、各投标单位现场就具备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研究团队职称专业、质量保障措施(能提供哪些专业服务)等方面进行阐述,市发改委采购小组将按照招标需求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方。

4、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服务,投标报价包括全部服务、辅助工具、人力、车辆、工本、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5、中标后非采购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三年内在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示,并列入芜湖市企业诚信黑名单(本条为实质性条款)。

6、其他涉及本项目但招标文件未提及的内容在合同签订时加以补充说明。

联系人:胡祥伟,联系电话:0553-3119413,电子邮箱:whsfgwcyk@163.com。


2024年2月26日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pdf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