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惠民菜篮子”门店的通知
为持续推动“惠民菜篮子”工作有效运营,健全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结合芜湖市实际情况,现在市区范围内启动“惠民菜篮子”门店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社会信用良好的商超企业、便民商店;
2. 在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 严格履行稳价职责,具有较强的保供稳价社会责任心。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申请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如实填写《芜湖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营场所相关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3)市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审核。市发展改革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赴申报单位实地调查后确定初选单位。
3. 认定。市发展改革委对初选单位挂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经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定。
三、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850753,电子邮箱:whsfgwjfk@163.com)
附件:芜湖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表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芜湖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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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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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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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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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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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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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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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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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来源 |
自有□,租赁□,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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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营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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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生鲜蔬菜 经营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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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货渠道 |
生产基地 □ 批发市场 □ 合作组织 □ 配送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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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蔬菜经营额 (每月)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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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注: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申办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质审核、认定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