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3 15:13信息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阅读次数: 字体:【  

1.招标条件

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9〕215号)批复,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9〕134号)批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复便函(皖政办复〔2019〕174号)批准上述两个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并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复便函(皖政办复〔2019〕462号)批准了上述两个PPP项目的实施方案。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第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含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和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

(1)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是沪蓉与沪陕高速公路的共线段,是长三角地区通往西南及西北地区的大通道,也是联通合肥经济圈的重要公路,路线全长102.7公里。项目现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服务区主线及3处大桥按照双向六车道预留),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2007年11月建成通车。

改扩建方案:全线拟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76.22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3年,具体建设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是我省通往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通道,也是皖北、皖中与皖江、皖南地区联系的重要干线公路,在路网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路线全长41.8公里。项目现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1995年12月建成通车。

改扩建方案:全线拟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其中起点至雍镇主线收费站3.814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雍镇主线收费站至终点37.991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56.29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3年,具体建设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AHKJ-1。招标范围为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等;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等。

(2)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方式为ROT+政府投资补助,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①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改扩建部分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改扩建新增的通行费收费权、服务设施(含加油(气)站)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等。

②中标人作为社会资本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分别组建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公司和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公司。两家项目公司均由社会资本方100%控股。由两家项目公司分别对各自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③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全部来源于建设期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运营期地方政府不给予其他任何补贴。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拟申请车购税补助资金对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支持的规模暂定为20.72亿元,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支持的规模暂定为15.28亿元。车购税补助资金的实际金额、到位时间及支持方式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确定的资金额度、资金下达时间和支持方式为准。

④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措,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及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的项目资本金合计为36亿元,其中沪陕(沪蓉)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资本金20.72亿元,芜湖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资本金15.28亿元。项目资本金必须为社会资本方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项目资本金的注入应按照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投资比例分期到位。

⑤施工单位、服务单位或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应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等要求的单位。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应符合国家、安徽省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定,并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

⑥本项目的既有部分和新增部分的所有权均由政府方所有。本项目既有部分的存量资产、存量债务、存量收费权益及存量收费期,仍由原运营单位继续持有;改扩建新增部分的增量资产、增量债务、增量收费权益及增加的收费期,由项目公司持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业绩等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29日下午5:00。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网上下载。

4.3招标文件价格:每标段人民币400元整(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3楼4号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公告所示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98号

联系人:张翔

电话:0551-6362354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楼

联系人:刘伦、梅宸

电话:027-83866879、027-836375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交通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8.重要说明

8.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8.2企业投标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

8.3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8.4企业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8.5已入库企业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必须使用网银在线支付标书费(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前因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缴费,责任自负。

9.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1129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doc

附件二:评标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