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亮实验学校2022年教育收费临时执行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6:04信息来源: 芜湖市发改委阅读次数: 字体:【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海亮实验学校2022年收费标准定价申请的函》已收悉。为支持学校发展,规范学校收费管理,经研究,现将海亮实验学校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2022年秋季学期收费标准暂参照2021年秋季收费执行,即:

初中(民办):学费11300元/生·学期,住宿费1200元/生·学期。

高中(民办):学费15800元/生·学期,住宿费1200元/生·学期。

高中(公办):学费350元/生·学期,住宿费1200元/生·学期。

二、规范收费行为

1. 落实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0〕222号)规定执行,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获取利益。凡属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的服务内容,不得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

2.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及学校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举报电话,主动接收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3. 所有收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

三、执行范围

1. 本通知为2022年秋季新入学学生收费标准。2020年、2021年入学学生分别按首次入学收费标准执行。请你局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

2. 本通知教育收费为临时执行标准,待市发改委正式标准核定后,海亮实验学校对2022年收费进行多退少补。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