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送审稿)》的集体讨论决定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7-24 11:18信息来源: 芜湖市发改委阅读次数: 字体:【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23年第2号)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市发改委环资科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送审稿)》,经过多轮意见征集、修改完善,完成合法性审查后,经2023年7月20日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1日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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