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民生实事,共建美好芜湖】⑧文体服务

发布时间:2024-07-19 16:41信息来源: 芜湖市发改委阅读次数: 字体:【  

一、参与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

主要目标

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

推进措施

1.根据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发动推荐我市文旅商户企业申报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特约商户。

2.持续推进“我们的节日——欢欢喜喜过大年”等文旅促消费活动,利用专项补贴资金,采用发放文旅消费券或折扣立减等形式,给予不同力度的惠民补贴,推动文旅消费“线上”“线下”相融合,培育新的文旅消费途径。

3.通过官方渠道、自媒体等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把握预热推介、跟踪报道、成果发布等重点环节,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咨询电话:3121106

二、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

主要目标

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公共文化空间50个以上。

推进措施

1.按照“布局科学、规模适当、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依托芜湖书房、芜湖书吧、宜邻中心、和美乡村、旅游廊道等,优化“15分钟阅读圈”布局,推动公共文化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持续开展“阅〮芜湖”名家讲堂、城市记忆讲坛、鸠兹学堂等系列阅读推广活动,培育100名全民阅读推广人。

3.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丰富业态,推动非遗、旅游、餐饮、体育、休闲等元素融入城市书房,引导文化空间共建共享,增强文化空间活力。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咨询电话:5016680


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

主要目标

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

推进措施

1.严格采购条件。为保证演出质量,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2.及时招标采购。各县市区要根据采购任务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经专家评审会论证和集体研究,要求内容详尽、目标明确、技术参数完整,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和质量效益的目标;应当明确采购方式,明确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定标办法等。各地要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采购文件应当设置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防范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合同行为的发生。

3.加强规范管理。加强“送戏”活动全过程管理。一是每个行政村4400元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送戏”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二是中标服务单位、演出内容等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中标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节目内容;四是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实施单位、演出服务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将予以依法处置。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依法处罚。

4.开展“送戏”工作。将“送戏”作为景点景区演艺活动重要内容之一,探索新型互动演出模式,使群众、游客感受到艺术魅力。鼓励将地方戏曲文化元素融入旅游资源、场所、设施和空间,着力培育和发展旅游文创商品、旅游演艺等多种新业态,提升旅游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力。送商业综合体。因地制宜培育中小型、主题性、地域性演出节目,以“文艺演出+沉浸式”,聚集提升商圈人气,为商圈赋能。送城市街区。将戏曲演出引入城乡交接处,以优质内容不断吸引游客和居民,让常态化“看戏”成为街区新业态,打造主客共享新场景、街区文艺展演新地标。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咨询电话:312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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