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民生实事,共建美好芜湖】⑩公共安全
一、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
主要目标
惠民菜篮子门店总量只增不减。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门店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降低门店运行成本,做到让利于民。
2.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由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按省统一要求启动“惠民菜篮子”工程运行,惠民销售蔬菜及米面肉蛋油等农副产品,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3.在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中纳入“惠民菜篮子”门店。按省市相关政策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咨询电话:3852529
项目点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具体地址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世纪联华中山店 |
镜湖区 |
中和路三泰国际大厦 |
在重大节假期日期间按要求落实“惠民菜”保供稳价任务 |
2 |
塞纳丽城苏宁小店 |
镜湖区 |
天柱山路塞纳丽城商业街1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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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优选生活超市 |
镜湖区 |
银湖中路29号门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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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世纪联华外滩府店 |
镜湖区 |
黄山西路16号信达外滩府S7#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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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桦润生鲜超市 |
镜湖区 |
镜湖区赭山街道劳动新村大官山小学上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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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润发芜湖店 |
镜湖区 |
镜湖区北京中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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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联华超市仁和金街店 |
鸠江区 |
鸠江区仁和新街负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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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世纪联华银湖店 |
鸠江区 |
鸠江区伟星银湖星悦广场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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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世纪联华万悦城店 |
鸠江区 |
鸠江区万春西路伟星万悦城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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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江市集玖璋台店 |
鸠江区 |
鸠江区国泰路与天池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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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芜湖燕莎购物中心 |
鸠江区 |
鸠江区立信路鸠兹家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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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伟星城苏宁小店 |
鸠江区 |
鸠江区沈巷路伟星城商铺6号楼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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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万科城苏宁小店 |
鸠江区 |
鸠江区万科城北区3栋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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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苏宁小店凤凰城南岛店 |
鸠江区 |
凤凰城南岛商业街2栋-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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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上海华联超市 |
鸠江区 |
经开区大桥新城商业街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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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世纪联华南瑞店 |
弋江区 |
弋江区南瑞新城纬二路商业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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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江市集长江之歌店 |
弋江区 |
弋江区中南街道长江之歌A地块24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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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江市集塘溪源著店 |
弋江区 |
塘溪源著商业街S2-110商铺向北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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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百鲜乐生活超市店 |
弋江区 |
南瑞街道利民东路南苑小区2号楼A5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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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小燕子超市东门购物广场店 |
繁昌区 |
繁昌区繁阳镇迎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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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大润发超市繁昌店 |
繁昌区 |
繁昌区繁阳镇渡江大道与迎春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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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永辉超市 |
湾沚区 |
悦达广场综合一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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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云海联华超市望宝国际店 |
南陵县 |
籍山镇陵阳路望宝国际购物中心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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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安德利购物中心(凤河路店) |
无为市 |
无城镇同心小区东区路对面 |
二、开展放心消费活动
主要目标
培育放心消费单位40个、放心消费街区5个。
推进措施
1.推进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培育放心消费单位40个、放心消费街区5个。
2.对已经认定的以及复评通过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积极争取在生产经营、银行授信等方面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5019030
三、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主要目标
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全力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推进措施
1.固化“全社会反诈”专项行动机制,发挥市反诈联席办作用,力争实现全年发案同比下降的目标。
2.完善“警格+网格”预警劝阻机制,扎实开展紧急高危预警见面劝阻,提升预警劝阻质效,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3.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专项工作为牵引,固化侦办经验,确保实现全年抓获数同比上升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2937392
四、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主要目标
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660批次。
推进措施
1.通过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升政府监管工作公信力;通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围绕“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民生食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投票链接,通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方式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及抽样场所。全市全年共计划安排660批次,其中市级300批次,县(市)区、开发区各40批次。
3.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抽检。
4.及时将“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分类”中必须加上“你点我检”字样。积极稳妥地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5.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5968717
五、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
主要目标
培育8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措施
1.明确培育计划。根据各地食品小作坊数量和工作实际,统筹分配“食安名坊”名额。各地要认真梳理研究本地食品小作坊发展状况,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主动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要对培育对象“一坊一策”制定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措施和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培育任务。
2.推动规范提升。各地要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帮扶指导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指导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逐条对照评分标准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3.开展初审申报。培育对象经自查达到“食安名坊”条件后,应向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报。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初审并提出申报意见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申报表。
4.开展评分推荐。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员和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评分,将符合条件并拟推荐为“食安名坊”的食品小作坊名单及备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通过评审的,统一发放“食安名坊”证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387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