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芜湖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字解读
《芜湖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芜发改三产〔2025〕9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5年3月21日印发,现就《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服务业不仅是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中重要的有机组成,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支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随着芜湖市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结构逐渐由传统的工业主导型向服务经济与工业经济协同发展转变,这对芜湖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将有利于在全市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合力,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更多高端要素集聚,推动产业技术升级,从而增强芜湖市在长三角乃至全国城市中的核心竞争力。
(二)决策依据。芜湖市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工作,已陆续出台《芜湖市财政支持服务业若干政策》《芜湖市加快实施20项重大工程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芜湖服务”品牌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加快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市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修订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聚焦全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围绕企业发展需求和痛点难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一是有利于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实施意见》通过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能够有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促使现代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转型,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实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政策资金支持将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培育出更多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推动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4年12月26日,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政策研究,并于2025年1月,牵头起草了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5年2月25日,市发改委在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3月3日,市发改委书面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有关市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等单位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3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四)合法性审核。2025年3月11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5年3月12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2025年,全市现代服务业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500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左右,网络零售额达到800亿元,培育形成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3家左右,省级服务业集聚创新区10家左右。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从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生活型服务业3大方面,围绕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人力资源、文化旅游、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提出18项、32条重点举措。
(一)生产性服务业方面。做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做好物流园区建设,完善绿色货运配送,做大航空货邮吞吐量,推动物流供应链服务降本增效。做强人力资源园区,引导人力资源产业集聚。推动建设质检中心,做好专利代理,促进检测代理服务创新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与产业发展、城乡消费深度融合,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工贸分离、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引导商贸企业壮大规模。
(二)新兴服务业方面。支持办展参展,提升会展服务水平。鼓励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赋能服务贸易提质增效。
(三)生活性服务业方面。推动文旅服务繁荣壮大,支持文旅企业创强创牌,鼓励“文旅+研学”创新融合,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加快老字号企业培育,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发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夜间多元化消费场景,完善惠民商业体系。推进家政智慧化应用,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高民生服务品质。
六、创新举措
一是多单位参与。明确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责任分工,有序推动《实施意见》支持事项的宣传引导、申报兑现、绩效管理等工作,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合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是全方位支持。围绕现代服务业各领域存在主要问题和市场主体需求,从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人力资源、文化旅游、检验检测、商贸流通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统筹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部署、指导、协调等工作,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市交通运输局等责任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兑付、绩效管理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保障等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申报条件、奖补标准等内容,提高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同时,将其违规信息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贸易和服务业科
解读人:罗诚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991670
电子邮箱:whfgwmf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