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芜湖市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7 09:34信息来源: 芜湖市发改委阅读次数: 字体:【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委、经开区经发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2026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各县市区要压实主体责任,将民生实事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确保年度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各民生实事牵头部门要严格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合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高效服务,合力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同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典型经验推广,保障群众便捷获取政策信息、公平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227日 


芜湖市2026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一、促进就业(2

1.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在全市建设8个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支持技工院校招收两后生和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举措:

1)通过芜湖市人社局官网、就在芜湖微信公众号和在芜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依托现有的信息系统及时审核校验。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7届在芜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2)选取人员集中居住区、人流密集区、产业集聚区、商业集聚区等区域,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提供就业业务受理、岗位征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帮扶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

3)编制技工院校年度招生计划,印发招生工作通知。面向两后生、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并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中级技工班800/人、高级技工班1000/人、预备技师班1500/人的标准给予培养院校补贴。同一院校、同一学生不重复享受补贴。

2.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776人次。(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针对残疾人群体实际,合理确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支持残疾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充分利用残疾人线上培训资源。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线上线下共同发展。

3)规范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做好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公示,规范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档案,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有效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二、社会保障(2

3. 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8个、农村幸福院32个,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给予补助支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举措: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在省级资金中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执行,符合老年助餐点(食堂)、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机构等相关标准的,参照相关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3)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4. 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0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举措:

1)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补充建设一批城乡公益性公墓,优先推进填空白项目、补短板项目建设。

2)建立定期调度制度,督促指导属地规范报批、科学设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完工。

3)积极推行生态安葬,制定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已建成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三、困难群体救助(7

5. 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推进举措:

(1)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动态调整2026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根据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身份属性,由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6.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402户次,确保帮扶工作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4000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推进举措:

1)健全发现机制,精准建档帮扶。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排、县级工会主动发现与职工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困难职工发现机制,积极引导职工通过职工之家”APP等线上平台便捷申报。根据家庭收支及刚性支出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实施分层分类建档立卡,确保将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纳入帮扶体系,实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并实施动态管理。

2)强化资金保障,规范救助标准。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并确保市、县两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统一的救助标准:生活救助按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子女助学按每生每年不超过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资助;医疗救助比例控制在个人自付费用的70%以内,确保帮扶工作规范、精准、有效。

3)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持续擦亮特色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品牌,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专业化水平。

7.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不少于7068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依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为不少于758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救助标准按《关于调整我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的通知》(芜残联〔202221号)执行。

2)为不少于5065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优先考虑将录入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的困难精神残疾人纳入补助范围。

3)为不少于1245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其中,为8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不超过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不超过1500元。

8.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398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举措:

1)严格落实周探望”“月走访”“季联络三级工作机制,依托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做到应帮尽帮、帮援及时。

2)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依据困难程度、区域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帮扶援助标准,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县市区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立体帮扶格局。

3)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针对性帮扶援助。对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大病重残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加大帮扶援助力度。

9.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万人次、技工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000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举措:

1科学分配省级以上学生资助资金,指导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资助资金管理文件要求,及时足额配足地方资助资金。

2)加强与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线上数据比对、线下实地核查的方式比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指导各地各校扎实做好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发放,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

3)强化资助数字化平台应用。将信息化作为提升资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关键支撑,为资助工作统计分析、资金预算分配等提供数据支撑。

4)加大资助政策宣传。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开展两节课、大走访活动、开设暑期资助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10.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少于1000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强化目标任务,依托阳光家园计划开展需求调查,精准对接寄宿、日间、居家等各类托养需求。

2)严格项目管理,制定本地实施办法,防范安全风险,规范数据录入与资金使用,加快预算执行。

3)开展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目标达成,并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提升服务满意度。

4)做好宣传推广,多渠道宣传政策成效,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1.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72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根据地域特点和改造规模,结合各地工作实际,采取集中改造、个人分散改造并行的方式实施改造。

2)集中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改造服务单位,由当地残联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引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统一改造。

3)个人分散改造,在当地财政部门同意的条件下,由当地残联指导,残联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或帮扶干部负责具体管理,让残疾人家庭自行或聘请工人进行施工,待验收合格拍照留存后,将资金补助给改造受益对象。

四、教育惠民(3

12. 持续推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对全市331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新增义务教育学校午休躺睡装备468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室光环境改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扎实做好招标采购全流程工作,强化项目进度跟踪与管控,确保顺利完成。

2)各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午休管理制度,改善中小学学生午休条件,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休息质量,助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每天一节体育课,全面落实课间15分钟、每天两次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常态化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13. 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工程,全力提升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能力。推进优质高中集团化、多校区办学,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占比不低于75%。(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举措:

1)充分利用上级资金,推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校舍改扩建项目建设、设施设备和图书购置,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2)着力盘活存量资源,对部分普通高中实施内部挖潜扩容。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充分利用现有场地,通过新建、改扩建项目,加大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供给,增加学位3000个。

4)稳妥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科学编制各招生单元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5)推进芜湖一中、安师大附中多校区办学,增加优质高中招生规模。

14.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做到应免尽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推进举措:

1)免除全市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具体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2)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并做到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

3)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确保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园享受相应的补助,避免简单一刀切

4)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认真审核在园儿童人数等基础数据,确保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五、卫生健康(2

15. 实施妇幼健康筛查项目,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5.18万人次宫颈癌、1.6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举措:

1)实施两癌免费筛查,为35-64岁适龄妇女免费提供5.18万人次宫颈癌、1.6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3.6万人次宫颈癌和1.6万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部分按照市级项目标准由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妇联、新媒体等多部门协作,开展妇女两癌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宫颈癌、乳腺癌和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2)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夯实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定期组织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技术培训,重点提升项目服务能力。强化项目监督指导与效果评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织密风险防控网络,保障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16. 实施智能会诊转诊系统在我市全域范围基层医疗机构的部署,推进与市会诊转诊平台的对接,让会诊转诊服务进一步下沉。(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举措:

在全市基层一体化系统部署会诊转诊功能模块,完成系统部署和常态化培训工作,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至少培训一名医务人员。

六、环境保护(2

17. 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长治久清。(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按月调度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不新增农村黑臭水体。

2)对已完成治理的水体定期开展现场巡检与水质监测,鼓励各地以用促治、以管促治,严防水体返黑返臭。

18.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并按月调度。

2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在餐饮集中区鼓励推行集约化绿岛油烟治理模式。

3)加强噪声自动监测设施的维护,实现噪声污染的及时预警和溯源排查。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

4)加强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重点整治企业园区废气排放、畜禽养殖、污水及垃圾转运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改进恶臭异味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

5)加强道路扬尘问题排查核实,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强化港口码头等重点单位抑尘措施落实,加强对国省道及城市道路中问题多发路段的维护。

七、交通出行(2

19. 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6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举措:

1)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联网路建设,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推进,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加强财政保障,上级补助以外的资金需求,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解决。鼓励通过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3)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按月分析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巡检,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20. 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效能,符合要求的应用尽用,全力保障交通事故当事人得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基金救助,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目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推进举措:

1)进一步加大救助基金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救助基金社会知晓度。加强案例宣传,以成功使用救助基金的案例开展宣传,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提升宣传效果;加强阵地宣传,落实事故处理单位、社区、村委会等重点场所宣传,确保重点人群救助基金政策;加强精准宣传,对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必须宣传使用。

2)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让事故处理民警依法使用救助基金;完善警保医使用救助基金的衔接工作,根据省救助基金垫付工作指引,落实救助基金使用。每月统计救助基金使用情况,定期召开救助基金使用推进会,年度总结救助基金使用情况,完善工作不足提升工作质效。

3)进一步加大救助基金垫付资金追偿。全力侦破逃逸类交通事故,配合垫付机构追偿垫付资金。

八、文体服务(3

21. 开展2026年公共文化空间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改造升级50个公共文化空间,涵盖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和乡镇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举措:

1)重点对城市书房、镇街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现有设施进行微改造、精提升,通过优化功能布局、推动功能与业态融合,全面提升空间使用效率与服务品质。

2)积极引导公共文化空间开展阅读分享、艺术展演、培训讲座、科普教育、文艺沙龙、影视播放、公共社交等七大服务功能,每个文化空间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0场。

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绩效评估验收工作要求,开展公共文化空间自评,明确一级、二级和三级公共文化空间数量。

22.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全年开展送戏进万村演出651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举措:

1)指导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春节前完成项目采购,每个行政村每年落实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4400元,确保春节假期群众有戏看。

2)督导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线上活动申报、线下活动开展,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定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鼓励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振兴。

4)引导演出院团利用新媒体等平台直播送戏演出,创作送戏短视频,增强送戏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23.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建设、改造口袋体育公园8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推进举措:

按照省级明确的建设标准,以已建成或即将建设的口袋公园为基础,优化空间利用,完善设计,因地制宜配建适宜群众锻炼的健身器材或运动场地,不断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九、城乡建设(4

24.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17个左右。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计划维修屋面外墙渗漏面积9万平方米左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举措:

1)细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任务,精准分解至各县市区、逐项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步建立一小区、一档案数据库,实现隐患点位、整改进度、验收结果全程可追溯。健全外墙隐患排查、评估、维修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快处置。

2)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地方债券,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保障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建设和改造资金需求。

3)委托第三方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督查督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4)依托物业服务一网统管体系,多渠道采集外墙脱落隐患线索,触发红黄牌预警并实时推送责任主体,按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督促限期整改、挂牌督办、核查验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改造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推行屋面渗漏维修、设施维护等诉求接诉即办、限时办结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快速回应、问题妥善解决。

25.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推进措施:

1)按照省水利厅下达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6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2)搭建项目台账,建立全流程、动态化管理体系,持续跟踪项目施工进度、资金落实各个关键环节,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6. 推动全市工会驿站提质增效,完善提升58家工会驿站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举措:

1)科学规划布局,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工会驿站选址布局,在保障休息、饮水、充电、应急药品等15项基本服务基础上,因地制宜丰富服务供给,积极拓展优惠餐饮、电动车充换电等便民项目。依托驿站常态化开展四季送、普法宣传、就业指导等公益活动。

2)健全管理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行《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规范》,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健全驿站暗访调研、干部包保联系、劳动者意见收集及管理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制度化开展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活动。

3)强化品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公益广告、专题片、故事征集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工会驿站品牌形象,同步加强职工之家”APP及高德、百度地图平台的服务信息维护与更新,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响应机制,提升驿站知晓度与智能化服务水平。

27. 为进一步推进邮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加快邮快合作、客货邮融合发展,计划建立重点示范县(市、区)运营中心1个,重点乡镇运营中心5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

推进举措:

1)共建共享配送体系,降低末端运营成本。统筹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及商贸流通等资源,推动平台协同与网络共享,加快发展农村共同配送模式,扩大邮快合作业务规模,有效压减农村末端寄递成本。

2)深化客货邮融合机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建立政府支持、邮政主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联合运营机制,推动运泰公交线路与村级站点衔接,实现客运、寄递运力与场站资源集约利用。规划新建交邮联运线路4条,整合复用县乡村三级站点超过80个。

3)拓展产销对接渠道,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对接芜湖高端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需求,依托邮乐网、邮乐小店、邮乐优鲜等邮政线上线下平台,重点推广南陵大米等优质产品,助力地方农产品对接全国市场,促进产业上行与农民增收。

十、公共安全(3

28. 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20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门店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降低门店运行成本,做到让利于民。

2)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由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按省统一要求启动惠民菜篮子工程运行,惠民销售蔬菜及米面肉蛋油等农副产品,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3)在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中纳入惠民菜篮子门店。按省市相关政策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9. 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7 家省食安名坊,并通过可视化非现场检查,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组织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数量、培育措施。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形式,指导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逐条对照评分标准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2)培育对象经自查达到食安名坊条件后,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初审并提出申报意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评分,择优遴选不少于7家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小作坊,作为食安名坊拟推荐对象报请省市场监管局验收。  

3)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停止生产经营、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改变的,及时报告省市场监管局。

4)支持推动获评的食安名坊在生产场所、仓库等关键区域加装摄像头,主动向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展示生产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增强食品安全透明度,提升公众信任度和品牌影响力。

30. 实施看得见的放心消费学校食堂互联网+AI+明厨亮灶。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接入互联网+AI+明厨亮灶省级平台,更好地守护学生等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摸清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数量、已有摄像头数量、存储情况等底数,以及县(市、区)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已建平台相关情况。

2)推动已接入市、县(市、区)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平台的学校食堂视频,以平台对平台方式与省级平台对接;推动未安装摄像头以及已安装摄像头但未接入平台的学校食堂视频,以点对平台方式接入省级平台。

3)待省市场监管局平台建成后,推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共用。

4)联合市教育部门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在食材库房、烹饪间、专间专区、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间、留样设施等场所加装摄像头,有序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展示加工操作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实现学校食堂看得见的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