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的补充结果

发布时间:2022-11-07 17:37信息来源: 芜湖市发改委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市发改委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芜湖市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会上,市发改委陈述了两套芜湖市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暨定价机制改革听证方案和成本监审等情况,并提出两套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均赞同对巡游出租汽车进行运价调整和定价机制改革,均同意按方案一实施。针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批准。现将芜湖市市区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及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和定价机制改革方案

(一)运价标准

1. 调整起步价、车公里租价、夜间补贴等

(1)起步价:由现行7元(不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8元/2.5公里。

(2)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下同):由现行1.9元/公里调整为2.1元/公里。

(3)夜间补贴:在当日22时(含)至次日5时(含)之间为夜间行车,由现行8元(不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9元/2.5公里;2.5公里以后,每公里单价由2.1元/公里调整为2.3元/公里。

(4)等候费:免费等候时间4分钟,4分钟以上每分钟等候费白天由0.38元调整为0.42元;夜间由0.42元调整为0.46元。

(5)计价器显示金额精确到角。

2.免费等候时间、空驶费、包车费等按原规定执行。免费等候时间仍为4分钟;空驶费行驶10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包车费由出租车驾驶员与乘客双方协商约定,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

(二)定价机制改革方案

取消巡游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现行1元燃料附加费不再收取),建立巡游出租车动态调整机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巡游出租车基准运价(包括基准起步价、基准车公里租价等,下同)和允许浮动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节假日、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车实际执行运价。

1.起步基准价: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且每次浮动不超过1元。

3. 浮动时限: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运价下浮无时间限制。

4. 重大节假日附加费:春节期间(国家法定放假时间)每单加价不超过适时基准起步价的50%。

5. 操作方式: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未达到条件时,当年不做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市区巡游出租车同意调价方案一及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同时对听证方案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要尽快制定动态调整机制操作细则的建议,下一步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二)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加强运价调整和定价机制改革宣传引导的建议。市发改委将会同市交通局通过各种媒体,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督出租车促经营者在车身车内做好价格公示和提醒。

(三)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将“节日附加费”改为“重大节假日附加费”的建议。

(四)综合考虑各假期人口出行需求差异以及加收附加费对出租车载客率有影响,不采纳增加春节以外的国庆、中秋、端午等其他节假日的建议。

(五)不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将运价动态调整上下浮动幅度提高的建议,理由是20%的浮动幅度可基本满足未来3-5年的运价调整需求,若出租车运营成本发生巨大变化,将重新开展成本监审核定基准价。

(六)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有关加大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承包和服务收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增加一卡通支付方式等出租车行业管理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我委将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