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助力向“新”提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进行系统部署,这将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市场准入规则与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趋势相适应,从而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为新领域、新产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应用环境。
应当看到,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方面可以促进劳动力向高新科技产业集聚,加快释放人才红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导资本投向,稳定发展预期,增强投资意愿。更为重要的是,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够持续释放创新活力,助力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和产业化集聚,从而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今年以来,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态势良好,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1-7月份,企业购进研发和技术服务金额同比增长12.3%;科技含量较高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5%;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6.5%。7月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比上个月加快1.2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12.6%和9%。
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条件。当前,我国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刻交织,新业态持续生成,新产业加快升级,新质生产力发展势头强劲。但是,传统的市场准入规则、准入体系、监管方式难以直接应用于新业态新领域。
从目前来看,我国市场准入制度供给还不够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执行还存在不足,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规则标准还不太明确。因此,要推动新质生产力健康快速发展,就需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不断清除阻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障”。
无论是“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等10个新业态新领域,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还是“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平台”,《意见》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导向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将引导各类先进优质的生产要素向“新”聚集,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期待接下来持续优化的市场准入环境,能为新业态、新领域提供足够的“阳光”和“雨露”,从而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激活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