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解民忧 上门服务暖人心
“太感谢你们镜湖区司法局了,主动上门为我母亲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近日,镜湖区司法局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主动安排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为受援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受援人杜某现年72岁,老伴去世多年,留有继子、继女及受援人的亲生儿子三个孩子。受援人身患脑部淋巴瘤,目前在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继子与继女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现需申请法律援助。镜湖区司法局接到求助电话后,向受援人亲生儿子了解到基本案情、家庭经济状况后,初步判断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于受援人刚做过手术,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工作人员决定到住院部提供上门服务。第二天,工作人员来到杜某所在病房,按流程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所需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代写申请手续,经杜某确认后签字捺印。工作人员还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法及相关政策,杜某及家属十分感激。
近年来,镜湖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聚焦“三举措”,按下法律援助“快捷键”。
一是聚焦服务平台。镜湖区司法局在10个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7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困难群众在寻求法律援助时能就近就便。今年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7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40份。同时积极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以及印制了法律援助便民卡1300余份,辖区群众如有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可直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咨询,及时维护好辖区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聚焦服务方式。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群众,工作人员针对具体案情提出详尽可行的法律咨询意见。针对困难群众、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利民惠民,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上门服务65次。
三是聚焦服务实效。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将人民调解融入法律援助工作中,按照“调解优先、调援结合”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满意度回访,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以来,各司法所排查矛盾数共计669件,调处669件,调处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