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0月芜湖市民生实事工作进展

时间:2024-11-21 17:28  信息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点击: 字号:

项目名称

分项任务

目标任务

实际完成

完成进度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实现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7.3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新增就业人数(人)

73000

100167

137.22%

“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个数(个)

158

158

100.00%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人数(人)

8000

6900

86.25%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0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60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培训家政服务人员(人次)

15000

15553

103.69%

新增家政服务人员(人)

6000

6303

105.05%

4.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

完成任务

1、截至10月底,全市保障低保对象8.4万人,支出低保金5.3亿元;特困供养对象1.78万人,支出保障金1.9亿元。

2、按照省民政、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与财政部门报告市政府会议通过,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4〕25号),公布低保标准为城市850元/月,农村830元/月。

5.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公建公营敬老院个数(个)

32

32

100.00%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一批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

完成任务

已完成

7.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

实现退休“一件事”联办事项、业务流程统一规范办理。

已完成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执行全市统一的长期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办法。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完成起草工作,并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待国家、省统一的长护险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局将进一步对我市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推动长护险尽快落地运行。

9.持续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230人次。(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生活救助人次(人次)

112

191

170.54%

子女助学人次(人次)

76

137

180.26%

医疗救助人次(人次)

42

86

204.76%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困难精残药费补助人数(人)

5488

7786

141.87%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人数(人)

811

1519

187.30%

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人数(人)

45

125

277.78%

残疾儿童其他辅助器具适配人数(人)

40

46

115.00%

持证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人数(人)

1124

1240

110.32%

11.促进全市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为全市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转化率。培训人(次)数以2024年省残联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准。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托养任务数以2024年省残联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准。(牵头单位:市残联)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人)

970

1277

131.65%

“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人数(人)

1000

1076

107.60%

1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4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数(户)

1400

1511

107.93%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100户,支持各地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家庭适老化改造(户)

2100

2110

100.48%

养老服务机构(个)

10

9

90.00%

14.开展临时救助项目不低于20人次,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炎性肠病等大病救助以及因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火灾等突发意外事件(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实际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计划人次(人次)

20

20

100.00%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

完成任务

已完成

16.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00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

4300

4394

102.19%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286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帮扶人数(人)

286

298

104.20%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市所有村(社区)均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

完成任务

已完成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

完成任务

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2024年度基本医保,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380元,对低保对象定额资助34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190元,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99%以上。医疗费用救助方面,对特困人员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救助90%,对低保对象救助75%,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救助60%。

20.2024年全市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1450元/人/月,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1850元/人/月,精准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动态全面摸排,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

完成任务

截至10月底,全市共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57人,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41人,社会散居孤儿8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31人,2024年以来累计发放生活保障资金1619.09万元。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市新增托位3000个,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新增托位数(个)

3000

3138

104.60%

新增公办学位数(个)

3942

3942

100.00%

22.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依据教学环境条件标准要求,对各县市区共计1180中小学教室光环境照明进行改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光环境改造教室数(间)

1180

1180

100.00%

23.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做好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资助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3.4万人次。继续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实事求是、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

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次(人次)

34490

39572

114.73%

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人次(人次)

146

300

205.48%

24.有序推进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达6.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24.4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万人)

6.38

6.473

101.46%

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总数(万人)

24.42

24.53

100.45%

25.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适龄儿童窝沟封闭服务(人)

13000

16303

125.41%

适龄儿童局部涂氟服务(人)

31020

57057

183.94%

26.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计划数(%)

筛查率98%以上

99.24%

已完成

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计划数(%)

筛查率95%以上

97.32%

已完成

27.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为4.8万人次宫颈癌和1.2万人次乳腺癌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宫颈癌免费筛查人次(人次)

48000

72177

150.37%

乳腺癌免费筛查人次(人次)

12000

39017

325.14%

2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2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条)

28

25

89.29%

29.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

力争投诉数量同比下降

截至10月,芜湖市排查餐饮油烟扰民问题270个、噪声扰民问题1363个。

已完成整改餐饮油烟扰民问题268个、噪声扰民问题1345个。

芜湖市整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

力争投诉数量同比下降20%

截至10月,芜湖市排查恶臭异味扰民问题175个。

已完成整改恶臭异味扰民问题174个。

30.全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34.602公里、安防提升工程207.705公里、养护工程512.048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km)

334.602

334.602

100.00%

养护工程(km)

512.048

498.703

97.39%

安防提升工程(km)

207.705

193.873

93.34%

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个)

1

0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已完成60%

31.2024年,全市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35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新增城市停车泊位(个)

30000

32120

107.07%

其中公共停车泊位(个)

3500

3946

112.74%

32.参与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

完成任务

全市已累计发放文旅消费券1980万元,核销860.31万元,直接带动消费3655.55万元,间接拉动消费2.33亿元。组织申报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特约商户信息,共报送品美食商户41家,看书商户11家,看演出商户1家。

33.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公共文化空间5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公共文化空间个数(个)

60

60

100.00%

34.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送戏进万村活动场次(场)

666

837

125.68%

35.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共充电桩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规局)

充电设施(个)

1954

2109

107.93%

36.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建设风机规模(WW)

85.5

积极推动风电乡村振兴项目开展选址、投资主体优选等前期工作,目前,涉及县市区均已开展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并已确定投资主体。其中,三山经开区实施方案已于2024年7月31日报省能源局并通过专家评审,纳入全省开发建设方案。

下一步,积极推动各相关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37.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市危旧房84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9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改造城市危旧房(间)

84

71

84.52%

老旧小区改造(个)

79

64

81.01%

38.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6366套(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障性租赁住房套(间)

16366

21657

132.33%

39.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完成任务

1.印发《芜湖市2024年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方案》,目前3个无物业管理小区已实现“动态清零”,并实地开展无为市四中宿舍、林业局宿舍、交警队宿舍等3个无物业住宅小区检查工作。

2.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芜湖市“四强一高”皖美红色物业小区评选工作的通知》,已完成29个推报市级“四强一高”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名单的实地验收工作。

40.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完成任务

已完成

41.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达99.95%。(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供电可靠性(%)

99.95%

99.98%

100.03%

42.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全市开展菜市场季度评议(从二季度开始,每季度一次)(次)

30

已完成第季度全市菜市场评议工作,评议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

43.打造38个省级示范性先锋驿站·工会驿站,推动我市先锋驿站·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打造省级示范性工会驿站个数(个)

38

39

102.63%

44.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

——

目前我市已纳入“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范围”,已摸排储备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拟建设项目120余个,2024年推进建设项目30个,工作持续推进。

45.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4年底前完成改革面积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改革面积(万亩)

40.13

持续推进

46.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惠民菜篮子门店总量只增不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惠民菜篮子门店数量(家)

6

持续推进

47.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培育放心消费单位40个、放心消费街区5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个)

40

40

100.00%

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街区(个)

5

5

100.00%

48.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全力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

完成任务

截止10月底。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9.69%;损失同比下降29.26%

49.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66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批次(批次)

660

681

103.18%

50.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8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家)

8

目前我市已将符合条件的10家小作坊及5家备选小作坊公示并统一推荐。省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评审。下一步,由省市场监管局确定拟评为“食安名坊”的食品小作坊名单,公示后,向获评单位发放“食安名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