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三举措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会议研判。镜湖区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抓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今年以来,召开2次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区政府领导和各部门、各街道一同研判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今年以来,镜湖区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督导检查,履行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职责,区民政、区消防、区市监、区住交、区卫健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次、区领导带队检查4次、专委会联合检查6次、养老机构自查自改12轮次,民政绩效检查12轮次,制发通报文件10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30余处,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强化支持保障,资金补贴到位。坚持养老机构政策扶持与质量建设挂钩,核定发放2024年2月—2024年7月份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家庭床位补贴197.18万元、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100万元、智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20万元,资金补贴及时到位,帮助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在院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