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22 16:49  信息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点击: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芜湖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决心和能力,不断扩大暖民心行动覆盖范围、将民生小事作为头等大事办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暖民心行动,我市坚决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芜湖市“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群众在一件件暖民心行动中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打响具有芜湖特色的暖民心品牌。

二、强化主体责任。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10+3”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是暖民心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暖民心行动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关键环节亲自把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实施路径,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要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层层分解任务、件件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做好统筹协调。各项暖民心行动的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工作统筹、任务协同、业务指导。要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工作对接,深入行动开展一线、项目落实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各行动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梳理整合土地、金融、财政、产业等多领域惠民政策,优化资源协同和数据共享,切实解决好碎片化问题,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部门要对照暖民心行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支持、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四、保障资金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暖民心行动投入;同时统筹考虑财力可承受能力,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要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布局时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多渠道引导社会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五、坚持监督问效。人民群众是评价、监督暖民心行动的主体。要完善群众评价机制,持续开展暖民心行动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调查。要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度,开展促进群众参与的暖民心活动,吸收群众的呼声、建议,推广群众评价高的做法,不满意的立即整改。要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联系对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调研、暗访抽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各项举措。要做好各类政策解读,畅通咨询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策信息。要创新宣传方式,宣传面要突出广字,覆盖各年龄层,综合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深化人民群众对暖民心行动的认识和了解。要发挥群众作用,以点带面,让人民群众在实际参与中成为宣传主体。要及时总结各类典型经验做法,多角度宣传推广,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七、强化工作调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月报送暖民心行动项目进展、项目实施图片资料;市暖心办按月组织点位抽查,并发布暖民心行动月度进展通报。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暖民心行动信息报送积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芜湖市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313         


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社区就业更加充分。2023年力争6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供需匹配更加精准。年均举办招聘会不少于86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1万人,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兜底安置更加灵活。开发3000个公益性岗位、3000个就业见习岗位。

(四)留芜就业稳步提升。力争2023年在芜高校毕业生留芜就业率达26%以上。

(五)技能人才持续增长。全市开展补贴性培训5万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次以上,年均新增技能人才3.6万人。

二、工作措施

(一)促进居民就近就业

1.打造就业芜优服务品牌。聚焦社区居民和市场主体需求,上线运行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构建以三公里为半径的公共就业服务圈,为社区居民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及经营实体招工用工提供路径最短、最优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实现社区居民一键求职,经营实体一键用人,推动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就业芜优服务品牌。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积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稳定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市场主体岗位供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大数据筛选等多种方式,摸排社区内互联网+”新业态经济组织、小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市场主体用工需求,加强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收集,及时向社区居民精准推送。

3.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畅通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社区困难群体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确保失业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7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80%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000个以上,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1.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深入实施紫云英人才计划,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探索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社+教育+其他市级部门+高校+区县协作机制。深化就业认知行动品牌效应,不断扩大促进就业认知行动覆盖面,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租房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来芜留芜就业。加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岗位招录招聘规模,发动优质民营企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岗位。加强与省内外高校联系,邀请高校书记、校长来芜访企拓岗。组织高质量就业岗位进校园,推广企业展示+岗位介绍+线上答疑+简历投递沉浸式直播带岗新模式,邀请高校毕业生云访企业,年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70场、云访企业不少于30家。强化高校毕业生托底帮扶,开发青年见习岗位3000个,确保有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参加见习活动,制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规范,由市级层面牵头开展一包到底帮扶服务,按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分类造册,因人施策制定帮扶方案,提供一对一定制服务。

2.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31服务(即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年均组织专场招聘活动30场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次以上。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强化四员一户制度(人社监督员、行业监督员、建设单位联络员、总包单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工资专户),实现农民工在芜就业工资芜忧。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畅通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工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按照稳量、提标、抓落实要求,确保就业脱贫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总体规模不减少,同时逐步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增加脱贫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收入。

3.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深入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就业起航和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建设,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果转化和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见效,激励更多退役军人回乡就业创业。

(三)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完善企业用工保障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密切跟踪企业用工形势,动态更新重点企业帮扶清单和用工需求清单,推广服务企业用工人社专员,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服务,全年提供用工服务不少于2.9万人次。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对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多维度服务重点企业用工,全年提供用工服务不少于10万人次。

2.健全劳务协作机制。积极加入省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机制,常态化开展皖江皖北劳务对接,组织本市企业赴皖北举办招聘会,促进皖北劳动者省内转移就业。在已经建成的13家劳务基地的基础上,重点开发西北、云贵川、河南和皖北劳务基地,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开发1家劳务基地、至少打造1个相对固定、储备丰富的多元化用工蓄水池,储存一批劳动力资源,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

3.推进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应用。积极对接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省平台,充分发挥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大数据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拓宽我市企业招用工渠道,推广使用就业芜优微信小程序,动态更新发布企业招用工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通过后台大数据实施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市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求职招聘更加精准高效。

4.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我市十大新兴产业,以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能力素质为核心,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推广职业培训网络学习平台应用,鼓励企业职工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持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扩面提质,确保完成全年任务。支持技工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创建优质技师学院和优质专业,2023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2700人以上。全面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引导企业、社会化组织备案评价机构,各类评价机构总数力争突破40个。

(四)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1.强化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贯彻落实省《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资金专项、园区补助、项目支撑、人才激励等领域,出台我市支持政策,推动整个产业提速增量、做大做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促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强化基层就业平台能力建设,完善县市区、开发区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满意度。加快打造创业芜优之城,促进各类群体在芜实现最低成本创业。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强化预警分析,完善政策储备,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认定的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市财政给予5000元的配套奖补(省市级奖补不足6000元的,由县市区、开发区补齐),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市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入驻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的相关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相关机构300-500//人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和100//人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相关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给予相关机构400//人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返芜就业社保补贴。2022年之前在我市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我市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每月按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全市6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引导高校毕业生留芜就业,高校毕业生留芜就业率达26%以上。

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000个左右。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开发公益性岗位3000个以上。

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开展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举办招聘会不少于860场次。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3.6万人。

市人社局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开发芜湖特色徽菜品种专项标准不少于2项;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4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1600人,推动构建技能培训有平台、创业街区有人气、名厨名店有特色的餐饮产业格局。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优化培训项目。结合群众意愿和餐饮产业布局,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芜湖市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开发专项能力标准。

(二)动态更新承训单位。结合培训开展情况和学员满意度,评估培训组织实施绩效,在现有定点培训单位组训基础上,动态更新承训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积极发挥现有烹饪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作用,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

(三)不断扩大队伍规模。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开展芜湖徽菜名厨评选及烹饪类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按规定给予相关奖补。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2+N”就业人才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积极创建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依照相关办法落实奖补政策。

(五)打造徽菜文化品牌。总结推广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构建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培育徽菜龙头企业。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介芜湖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和特色美食村。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吸引芜湖籍外出务工人员回芜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外出就业、技能兴业。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发布全省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名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9号)文件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人培训补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

(二)强化创业帮扶。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对遴选认定的芜湖徽菜名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万元/人奖励。积极申报省级名徽厨荣誉称号。对举办市级各类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可给予适当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技能标准体系拟定申报、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发徽菜专项职业能力标准不少于2项;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4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1600人;补贴徽菜企业不少于1家、重点群体个人不少于20人、创业街区孵化企业30家。

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积极创建省级特色美食、省级特色美食街区、省级特色美食线路、省级特色美食村,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到2025年,建成2条省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5个省级特色美食村。

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新增徽菜连锁企业不少于5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不少于20家。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502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98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3个。

二、推进举措

(一)盘活存量资源。进一步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存量设施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二)发挥市场作用。支持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配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饮单位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三)多元参与分担。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辖区内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四)优化就餐流程。在前期助餐结算基础上,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以提高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加强助餐机构、助餐老人、助餐补贴监管,实现服务标准、监管智能、补贴精准的老年人助餐服务。

(五)加强日常监管。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规范助餐建设,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联合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

(二)强化资金支持。

1. 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食堂,对新建 (改扩建) 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300—500 平方米、500 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照每个老年食堂 5 万、10 万、15 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助餐点,对新建 (改扩建) 老年助餐点按照每个助餐点 3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根据实际改扩建情况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依托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等食堂开展的助餐服务,根据实际改扩建情况给予不超过 2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 运营补贴。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助餐点进行年度运营考核评估,针对考核优秀、良好、合格档次分别原则上给予不高于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运营补贴。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年度运营考核评估。针对考核优秀、良好、合格档次分别原则上给予不高于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的运营补贴。实际运营满 6 个月及以上的可参与运营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折算发放。

3. 老年人助餐补贴。市级财政对 60—69 周岁、70—79 周岁、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 1 元、2 元、3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散居特困供养、计划生育特扶对象、低保老人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 3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用餐老年人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另补助每人每天每中餐不少于 2 元。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助餐服务机构通过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对老人进行年龄认定并给予相应优惠。

4. 资金保障渠道。老年助餐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老年人助餐补贴按有关要求分担。各县市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老年人助餐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提标扩面所涉及资金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承担。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202310月底前,完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点方案。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2023年,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98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3个。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培育助餐服务品牌。

2023年底前,全市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3家以上。

市民政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4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

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支持、就餐补助等扶持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居民价格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底前,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10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3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芜湖市口腔医院持续开展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创建工作。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启动市、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2023年底前,支持省属医院在我市建设皖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按照年度计划,市五院新增3张牙椅,市六院新增2张牙椅。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增加医学院校口腔专业招生人数,提高毕业生留芜就业率。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依托市级口腔卫生中心、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00人。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各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市口腔医院持续开展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创建工作、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新建口腔科或新增牙椅等。分配政府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二)实施定向培养。根据各地需求,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发挥市卫生健康委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及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作用,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年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

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2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市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市卫健委负责

3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进一步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市卫健委负责

4

推进市口腔医院持续开展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创建工作;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

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增加医学院校口腔专业招生人数,提高毕业生留芜就业率,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市级口腔卫生中心、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00人。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7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执法督查不少于1次。

市卫健委负责

8

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市口腔医院持续开展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创建工作、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新建口腔科或新增牙椅等。分配政府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市财政局、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县市区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市卫健委牵头,市相关单位配合

 


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新建成2—3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县市区、经开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全市新增托位60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10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及时将小区配套幼儿园按属地原则移交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新建小区配套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充分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在确保符合幼儿园设置标准的前提下,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督促各幼儿园制定一园一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根据托育机构实际招收人数,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标准补贴。继续执行本市3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入托补助相关规定,实行入托补助。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年标准补贴。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市县,省级财政予以资金奖补激励。

(二)落实收费政策。落实《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托育机构按标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新建成2—3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县(市、区)至少新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各县(市、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市教育局牵头,市卫健委配合

3

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和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5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市委编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继续推进全市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361个;新建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18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27个;新建健身步道90公里以上;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1个;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12万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60万人次。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推进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提质增量。

1. 完善小区内的健身设施。已建成居住小区内的健身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新建小区,由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牵头,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属地住建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对新建小区的竣工验收进行督导,公共健身设施配建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2. 完善行政村内的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对损坏的健身设施进行维修、提升、改造,对数量偏少或超过使用年限、损坏较为严重的健身设施进行更换和补建。

3. 完善属地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建立和完善健身设施的属地管理机制。镇街、村社、公园(广场)管理部门、企事业等组织和单位是健身设施器材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市、县两级体育行政部门落实健身设施配建、安装、验收和日常管理的监管和指导职责。

)重点聚焦小区外城市健身步道建设。一是统筹规划。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和市政工程、城市公园的总体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健身步道建设的统筹布局和规划。二是加强健身步道基础建设。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标准,推进城市公园、重要居住片区和城市公共空间的健身步道建设,增加全市健身步道总量。三是持续推动健身步道连接试点。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全市统筹、科学布局,开展健身步道系统之间的连接试点工作,不断推动城市健身设施的互联互通。

)完善城市公共空间体育设施建设。

1.开展口袋体育公园建设。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高架桥下等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口袋体育公园,将健身设施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融合、嵌入配套,通过城市健身步道串联形成覆盖面更广的城市健身圈。

2.开展百姓健身房建设。充分利用社区两级中心、城市书房(阅读空间)、老旧厂房、公园闲置房屋和小区室内健身场所等多种空间资源,加大百姓健身房建设力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百姓健身房建设,探索共建共享运营模式。

3.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安全管理和社会化运营的有效模式和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逐步实现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议按开放条件进行设计、建设。鼓励并试点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活动服务水平。

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推广、普及运动项目中的作用。指导督促体育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球类(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健身气功(八段锦、太极拳)、冰雪和类冰雪(轮滑)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积极培育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赛事活动。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不断提升赛事活动的品质与吸引力。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市、县市区(含开发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球一舞四级联赛。以品牌赛事活动为牵引,带动更多的群众参加健身活动,鼓励更多群众在周末、晚间参与健身活动,不断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加快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健身氛围。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深入与市传媒中心合作,继续办好芜湖体育电视栏目、大江晚报体育专版、芜湖体育在线微信微博公众号。运用今日芜湖”APP等融媒体平台,采取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浓厚的群众健身氛围。

、支持政策

(一)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做好年度资金预算编制和财政预算的申报。用好省级拨付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合理分配,加强对快乐健身行动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梳理汇总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示。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租赁可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和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的政策和要求。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对已建小区,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179个。对行政村,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更换健身点182个。

市体育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加强城市健身步道基础建设,新建健身步道90公里,推动城市体育设施互联互通。

市体育局、市自规局、市城管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高架桥下、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社区两级中心、城市书房(阅读空间)、公园闲置房屋和小区室内健身场所等设施资源,新建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18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27个。

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1个,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常态化组织开展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培训不少于12万人次。办好县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市、县市区(含开发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球一舞四级联赛,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60万人次。加快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市体育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深入与市传媒中心合作,继续办好芜湖体育各类媒体栏目,积极向省市媒体提供新闻稿件,运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浓厚的群众健身氛围。

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传媒中心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做好年度资金预算编制和财政预算的申报。用好省级拨付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合理分配,加强对快乐健身行动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认真贯彻国家、省在土地、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和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的政策和要求。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市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8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3500个。

二、推进举措

(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建车位以新建配建停车场为主,广场绿地、地下人防工程和交通设施改造增设公共停车泊位为辅,道路改造、堵点治理及周边群众诉求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不断增加城市停车泊位总量,缓解老城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区域停车需求。

(二)深入推进我为群众让车位鼓励公共单位、收费停车场共享车位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提高住宅小区停车资源使用效率,探索孝心车位,推进使用人防车位,开展停车位只售不租长期租赁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春节、国庆、元旦重大节日限时免费停车,持续整治霸占公共车位行为;根据划定停车区域,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合理调节和引导停车。

(三)深入推进我为群众找车位启动芜优出行二期建设,全面推广使用芜优出行智慧停车平台,通过整合停车资源、建设停车资源、停车场优化改造、实行交通诱导等手段,整合封闭停车场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资源,有效精准服务停车需求,提升车位使用效率,实现精细化管理。

(四)加大宣传扩大影响。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入户、走访、张贴标识、播放音频等线下方式,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线上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升便民停车行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用地政策。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交通枢纽配套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强化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鼓励设立专项资金,采取贴息或奖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运营等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标准。

市住建局牵头,市自规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在有条件的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站点、汽车客运站,规划建设换乘(P+R)公共停车场,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

市住建局牵头,市自规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等的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

市住建局牵头,市自规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依法依规利用已有人防工程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

市国动办牵头,市自规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继续开展春节、国庆、元旦重大节日限时免费停车,持续整治霸占公共车位行为。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启动芜优出行二期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

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探索孝心车位,推进使用人防车位,开展停车位只售不租长期租赁专项整治活动。

市住建局、市国动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据停车区域制定差别化道路停车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合理调节和引导停车。

市发改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逐步扩大设置比例。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鼓励各地将有条件的汽车客运站现有充电设施纳入公共充电服务范围,为社会提供充电服务。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新模式。

市交通局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按划拨方式供地。

市自规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经营等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升便民停车行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3万人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新增员工制家政企业3家;新增家政服务人员6000人;遴选5家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50名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推进举措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梳理辖区内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及现有政策,科学制定2023年员工制家政企业引育、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实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二)注重调度问效市县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开发区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县市区、开发区,采取发放提示函、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三)强化依法行政。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家政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强化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家政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等主体实施限制。指导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组织年度验收持续推进一人一卡一码,开展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优秀遴选认定工作。对各地放心家政培训情况、员工制企业推进情况、一人一码一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五)重视宣传推广。在行业活动举办、标准化制定实施、竞赛获奖等方面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放心家政行动,提升群众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奖补。修订出台《芜湖市放心家政行动奖补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文件,通过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资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对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家政服务人员信息认证信息录入和制发放心家政安心卡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落实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

(二)鼓励县区奖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出台回炉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2023年岗前培训0.6人次、回炉培训2.7万人次

市商务局牵头,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大产教融合基地建设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着力引育市场主体,打造放心家政服务品牌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培育壮大员工制企业2023年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32023年员工制家政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

市商务局牵头,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

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

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进家政信用管理建设持续推进从业人员一人一卡一码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鼓励家政服务连锁化经营,推动家政行业信息化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聚焦重点人群供给

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银保监、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芜湖市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29个,乡镇菜市26个。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市级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机制,加强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强化各县市区主体责任,适时组织全市观摩交流、互学互评活动,互学经验做法,互评最好最差菜市。发挥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二)梳理信息台账。各县市区、开发区摸排菜市基本情况,统计形成信息台账,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制定2023年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坚持科学调度。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菜市进行暗访。开展市县两级联动检查监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菜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随机测评。探索建立文明菜市建设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动态组织验收。原则上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各县市区在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2023121日前,完成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第三方审计,验收合格项目报市级复核,依据《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奖补。

(五)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公交轻轨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

三、支持政策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新建、改造提升菜市硬件设施,对符合标准要求并获得省级奖励资金的菜市场,再按1:1比例进行配套奖励,奖励资金由县发区、开发区按原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具体措施和政策,落实本辖区所有未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芜湖市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市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17.8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2万人左右)。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扩容增量。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关于十四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举措的相关要求。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二)抓好城乡统筹。优化城市老年大学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社区、村庄和养老机构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三)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培育建设体现芜湖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推进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积累教学资源。依托高校和市级老年大学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建立若干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贯彻落实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四)推进智慧教学。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依托芜湖开放大学,优化升级市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子平台和市级老年教育资源分中心,县市区、开发区均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用好乐学芜湖小程序,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五)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老年大学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开展市级示范校评选,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校,培育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公办市、县、乡、村四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规范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保障。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扩大参与学习规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17.8万人左右。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牵头,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芜湖开放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负责

3

通过改建一批、扩容一批、新设一批、网办一批,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教育局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旅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芜湖开放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培育若干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市教育局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芜湖开放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培育建设一批体现芜湖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市教育局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芜湖开放大学、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依托芜湖开放大学,优化升级市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子平台和市级老年教育资源分中心。

市教育局牵头,芜湖开放大学、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开展市级示范评选,创建一批示范老年学校。

市教育局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8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

市教育局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芜湖开放大学、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

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将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财政局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金牌物业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实现有环境卫生保洁、有公共秩序维护、有安全设施维修的三有物业服务覆盖率100%,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70%,物业服务质量达标率95%。物业企业、居民小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超95%且运行规范。打造15四强一高皖美红色物业小区、10家金牌物业企业、10最强红色议事厅10星级红色业委会30最干净小区,培育60名金牌项目经理。全市住宅小区金牌物业企业服务率超30%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1.加强对物业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物业行业综合党委统领作用,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党组织共同抓好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定期对重点物业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提高服务质量。

2.抓实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持续推进两个覆盖,落实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村)、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综合管理体系,推动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村)党组织兼职委员,符合条件的社区(村)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实现党建与物业管理工作有机融合。

(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1.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按照部门主管、县区主抓、镇街主责、社区主力的原则,建立健全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把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持续跟踪问效。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四位一体”“五方联动的协调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专班和联合执法队,明确执法范围,提高执法效率。

2.开展三大攻坚行动回头看。各县市区、开发区按季度更新一区一表、一区一策,形成动态问题清单和系统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大督查力度,按照一区一表、一区一策开展日常督查和联合督查。继续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验收测评,同时公布测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扩大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面。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对国有独资物业企业的建设,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对多个规模较小、距离适当、服务需求相似的住宅小区,由镇(街道)或社区牵头依托网格管理划分物业服务单元,选聘优质物业企业,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面,在达到有环境卫生保洁、有公共秩序维护、有安全设施维修三有物业服务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70%

(三)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提升群众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发挥全市各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作用,调动社区网格员参与调解物业矛盾的积极性,建立逐级调解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助,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部门报到。开展人民请上座活动,主动深入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小区,共商共议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民纾忧解困。

2.优化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建立业主委员会动态信息台账,推动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严格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推荐关、审核关,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业主委员会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四)完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出台《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从立法层面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出台《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建设并完成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管理,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提供智慧服务。完善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物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的相关制度。

2.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坚持常态化媒体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媒体监督平台,加大对企业不配合、基层不作为、部门不担当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各县市区、开发区分批次聘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村)等履责情况,扩大物业管理监督广度和深度,形成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的合力。

3.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加大对违规收费、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侵占公共利益、侵害业主权益等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健全物业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分批依法清退群众反映强烈、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通过制定资金奖补政策,招引服务优质、规模较大的物业企业。

4.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引导业主依法依规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在享受服务的同时缴纳物业费,对拒不缴纳的,支持物业企业依法追缴物业费。鼓励采取菜单式、酬金制等收费方式,物业服务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之外的定制化、个性化服务的,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在物业交付后与业主另行约定服务费用。试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设立物业服务费专门账户或者由第三方平台代收代付,并约定以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作为物业服务费支付依据。

(五)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1.打造一批优秀项目和标杆企业。以群众满意为根本追求,带动各街道社区、小区、业委会开展红色物业建设,打造15四强一高皖美红色物业小区、10家金牌物业企业、10最强红色议事厅10星级红色业委会30最干净小区

2.培育金牌项目经理。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队伍建设,培育60名金牌项目经理,鼓励项目经理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培养、提高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物业服务项目实现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和优质服务。

三、支持政策

(一)金牌物业奖补。对认定的金牌物业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10万元奖补(按企业个数累加)。对认定的金牌项目经理,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所在企业每个0.5万元奖补。

(二)优秀项目奖补。对认定的四强一高皖美红色物业小区,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10万元奖补。对认定的星级红色业委会,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5万元奖补。对认定的最强红色议事厅,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所在企业每个1万元奖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对物业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抓实物业行业党建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国动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开展三大攻坚行动回头看

市委督查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扩大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面。

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高群众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优化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

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

市住建局负责

9

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市住建局负责

10

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提高物业费收缴率。

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打造一批优秀项目和标杆企业。

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培育金牌项目经理。

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实行金牌物业和优秀项目奖补。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芜湖市最干净城市2023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利用3年时间,持续开展十大洁净行动,强化行业管理,压实属地和街道责任,优化体制,健全机制,打造六个最干净(最干净道路、最干净小区、最干净公园景区、最干净公共单位、最干净菜场、最干净公厕)。

2023年底,力争70%以上街道的干净指数测评达干净街道等级,公共环境洁净度达95%,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8%,城市一般区域公共环境持续提升;到2024年底,力争100%街道的干净指数测评达干净街道等级,公共环境洁净度达100%,基础设施完好率达100%,全力营造安全、干净、整洁、有序、设施完好的城市环境,市民群众对打造最干净城市满意度达90%以上,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最干净城市芜湖标准和长效管理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公园景区洁净行动

打造最干净公园景区2023年打造10最干净公园景区,坚持微改造精提升,精心打造有序、干净、舒适的园区环境,园区内打造若干网红打卡点,形成一园一品,实现道路干净清爽、设施整洁美观、湖面清澈无污染、公厕整洁无异味、环境秩序井然的目标。

(二)开展公共空间洁净行动

1.改善功能空间环境品质。2023年打造50最干净公共单位,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等管理单位为重点区域,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和谐的公共环境。

2.改善户外广告(店招)环境品质。按照店招跟着建筑底色走的原则,着力解决有碍观瞻的广告店招;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持续推进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开展轻轨沿线店招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3.改善城市夜景亮化环境品质。加快推进沿江亮化提升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市民喜爱的新打卡地。规范沿江亮化项目运行管理,定期组织排查亮化设施安全隐患,确保亮化设施运行安全。

(三)开展城市交通道路洁净行动

2023年打造20最干净道路。锚定席地而坐标准,实现公共区域无死角、地面路面无积尘、城市家具无污渍、道路保洁见本色、绿化绿地见景致的目标,实现一路一景,具体实施八个提升

1.提升道路精细化保洁水平。制定地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组织开展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着力推进作业企业规范化,严格执行主次道路一日两扫”“两洒两冲等作业标准,道路保洁水平达到见底见色的目标。大力推进智慧环卫项目建设,通过增加机械车辆设备数量,加大新能源、智能化先进设施设备投入,推广机器换人和人机结合作业模式,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工作。推广沿街商铺上门取件生活垃圾收运模式,配置专用收运车辆,实现沿街不见桶的目标。

2.提升背街巷环境质量。完善背街巷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及时处置垃圾积存、污水横溢等现象,整治乱丢乱扔、乱披乱挂、乱堆乱建、违规占道等乱象,解决道路破损、路灯缺亮、绿化缺损等问题,达到路平、灯亮、景美、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

3.提升两路一场一轨周边环境品质。在巩固前期公路、铁路、机场、轨道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基础上,加强场站内部管理,加大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环境卫生净化、周边环境绿化、城市风貌美化的目标。

4.提升主要街区环境品质。扎实开展示范街区”“示范道路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规范设施管理、强化立面维护、提升景观品质、强化动态管理。结合试点情况,推动美丽街区建设,力争实现城市主要道路、主要街区整洁日常化、秩序规范化、街面景观化

5.提升建筑立面洁净水平。开展商业性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行动,加强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重点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按照谁管养、谁负责原则,加强高架桥桥体立面保洁,建立定期清洗制度,保持外侧立面无渍迹见本色。

6.提升城区绿化品质。实施添绿增景工程,拓展城区绿化空间,形成一地一策。通过破墙透绿、增绿补绿、立体绿化等方式,结合城市特色空间营造,采用花箱、花钵、挂花、绿雕、绿墙、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增加城区绿化景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推进城市园林小品、雕塑建设,全面提升城区绿化景观空间品质。

7.提升道路秩序环境。出台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范路面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加强共享单车监管,合理调控投放区域和数量;加大非机动车执法整治力度,推动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深化小微违法行为整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持续开展对车窗抛物、乱发广告、随地吐痰、随处便溺、遛狗不牵绳等城市管理领域小微违法行为的整治查处,不断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开展变电箱、信号箱等外表脏污、破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改造美化,提升城市颜值。

8.提升人行道路设施安全。打造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确保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亮灯率达98%

(四)开展市场商圈洁净行动

1.提高农贸(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水平。2023年打造20最干净菜场,推动商户自治,规范市场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市场内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力争通过3年整治,半数以上农贸市场文明指数测评分达90分以上。

2.提高商务区(商业广场)环境卫生水平。提升商业广场、商业街区、商务办公区环境质量,加强日常经营管理,规范店招设置,确保有序经营,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消费环境。

(五)开展施工工地(闲置地块)洁净行动

1.强化施工工地管理。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围挡设置规范,工地现场须按要求设置抑尘喷雾设备,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易扬尘建材须采取覆盖措施。

2.强化各类地块管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将长期闲置地块改建临时停车场,同时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

3.强化空闲空间管理。利用城市的边角空间,建设口袋公园,提高公园覆盖范围。以小座椅、大关怀为主题,提升改造小游园、开放式公园、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等区域,并增设、更换破损陈旧休憩座椅。

(六)开展产业功能园区洁净行动

改善产业功能园区环境品质。持续提升芜湖港、高校园区、自贸区、工业产业园区环境,推动园区管理标准化,落实常态化保洁机制,推进深度保洁,着力解决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地面污渍、绿植残缺等环境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生活环境。

(七)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洁净行动

1.开展居民小区环境整治。2023年打造20最干净小区,结合物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规范物业工作内容和流程,提升物业服务质量,通过3年时间,实现物业企业服务全覆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杆线下地工作,推进老旧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落实执法进小区工作,提升居民小区居住环境品质。开展车辆装备整治提升行动,取缔现有物业公司渗滤液滴漏严重的垃圾运输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运输车辆。

2.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压实市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县市区和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镇街日常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

3.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改建提升力度,落实日常保洁制度,加强农村厕所改造和管理,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八)开展河网水域洁净行动

深化城市水体及沿岸环境卫生治理。持续开展美丽河湖创建,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及时清理水面垃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一岸一绿,提升岸绿生态品质。以水质改善为核心,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市区黑臭水体全面治理,实现长制久清。

(九)开展车辆洁净行动

1.开展工程车车容车貌专项整治。推广使用全密闭、小型环保渣土车,及时清洗车身,定期开展检查活动。加大营运车辆的管理执法力度,加大工程车辆、建材运输车辆、环卫收运车辆等滴漏撒问题的管理执法力度。

2.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车容车貌专项整治。落实车辆日常保洁制度,做好车身清洗、车内保洁工作。设置专门洗车场所,确保公交场站清洗装置足量到位,做到车辆出车回场及时冲洗。

3.开展三不乱文明行城市品质提升专项整治。着力治理城市道路交通难点、痛点问题,实现机动车不乱停、电动车不乱行、共享单车不乱放的目标。

(十)开展公厕洁净行动

1.推进公厕洁净行动。2023年打造20最干净公厕,落实公共厕所定人、定岗保洁和“11保洁制度,保持内部及周边干净整洁,核心区域环卫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

2完善人民城市驿站功能。在建成开放的驿站基础上,利用现有的空间、硬件条件,融入更多的便民服务,形成服务多样、公益便民且带有城市温度、富有芜湖特色的人民城市驿站。

三、支持政策

各级财政全力支持最干净城市行动,保障落实城市管理养护经费、设备经费,增加必要的道路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投入,稳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不断提升环卫保洁作业效率。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组织开展的最干净街道活动,由市财政给予打造最干净街道的街道办事处30万元奖补资金。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力争70%以上街道的干净指数测评达干净街道等级。

2023年底前

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


芜湖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

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对全市小学、初中学生每学年开展4次,部分幼儿园、高中学生每学年开展2次医学人工智能眼健康监测检查服务并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开展科普宣传。通过改善学生视觉环境、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等渠道,到2025年眼健康监测检查逐步覆盖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逐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二、推进举措

(一)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教育每个学生树立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学会劳逸结合,做到合理作息,养成科学用眼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3次以上中等强度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保持充足睡眠、不熬夜、少吃甜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二)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教基〔2018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寄宿制学校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三)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教体艺〔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儿童青少年健身科普工作,吸引更多儿童青少年到户外参加体育活动。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已经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四)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落实视力健康监测。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按序时进度要求逐步实现县(市)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全覆盖。提供眼健康监测检查活动所必备的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视光师、眼科医师、眼科护士、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等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制定跟踪干预措施,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积极开展个性化智能化大数据分析,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六)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

(七)提升专业指导和矫正质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作用,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发挥芜湖市青少年视防中心、市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开展质量评价、管理与绩效评估,规范眼科服务行为,提升眼科服务质量水平和技术能力。按照教室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八)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发布0—6岁学前教育阶段、7—12岁小学阶段、13—18岁中学阶段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科学用眼行为习惯。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拓展和用好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在学校内部活动的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鼓励多方力量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教活动,深入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10+3”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2213号),芜湖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项目将按照市与县(含繁昌区、湾区)2:8比例,市与区4:6比例承担费用。连续3年,每年安排7402万元用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查、科普宣传等工作。由各级财政予以资金保障。

(二)加强宣传协同。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挥政府主导和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联动机制。依托全国爱眼日等主题活动,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调度。加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工作督查,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改进学生用眼行为,改善视觉环境条件。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改善学生视觉环境。

市教育局负责

2

视力健康监测,加强人员培训,制定跟踪干预措施。

项目实施单位(芜湖明瞳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市卫健委、市教育局负责

3

发挥芜湖市青少年视防中心、市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开展质量评价、管理与绩效评估,规范眼科服务行为,提升眼科服务质量水平和技术能力

市卫健委负责

4

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发布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科学用眼行为习惯。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教活动。

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负责

5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眼健康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眼科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市卫健委负责

6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眼健康行动相关项目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强化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眼健康行动落实情况的调度、考核和督导检查。

市卫健委牵头,市相关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