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4年我市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实现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7.3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0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60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5项)
(4)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5)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一批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7)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9)持续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230人次。(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11)促进全市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为全市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转化率。培训人(次)数以2024年省残联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准。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托养任务数以2024年省残联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准。(牵头单位:市残联)
(1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4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100户,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4)开展临时救助项目不低于20人次,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炎性肠病等大病救助以及因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火灾等突发意外事件(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实际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6)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00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成省下达的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任务。(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市所有村(社区)均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0)2024年全市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1450元/人/月,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1850元/人/月,精准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动态全面摸排,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4项)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市新增托位3000个,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22)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依据教学环境条件标准要求,对各县市区共计118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照明进行改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3)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做好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资助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3.4万人次。继续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做到实事求是、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
(24)有序推进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达6.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24.4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五、卫生健康(3项)
(25)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6)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7)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4.8万次宫颈癌、1.2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六、环境保护(2项)
(2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2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9)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交通出行(2项)
(30)全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34.602公里、安防提升工程207.705公里、养护工程512.048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1)2024年,全市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35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八、文体服务(3项)
(32)参与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33)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公共文化空间5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34)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九、城乡建设(11项)
(35)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共充电桩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规局)
(36)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7)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市危旧房84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9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8)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6366套(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9)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0)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1)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达99.95%。(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42)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3)打造38个省级示范性先锋驿站·工会驿站,推动我市先锋驿站·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44)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5)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4年底前完成改革面积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公共安全(5项)
(46)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惠民菜篮子门店总量只增不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7)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培育放心消费单位40个、放心消费街区5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8)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全力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49)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66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0)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8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芜湖市各项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有效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牵头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工作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事前—事中—事后”持续监管;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芜湖市民群众,力争让市民群众享受民生好政策、好服务。
同时,结合《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和民生工作事项调整情况,在市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成立芜湖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
芜湖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