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1-06 11:44 [字号:    ]

现将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总结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聚焦制度建设,夯实法治机关建设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周浩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委党组学法制度,2020年已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16次,专题学习研讨2次,先后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省、市依法治市会议精神,组织全委学习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政府投资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部门法律法规,并以芜发改党组〔2020〕39号,审议印发《2020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梳理15项法治重点任务和10项普法年度活动,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任务清单和责任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工作机制。在2019机构改革中,设立战略规划和法规科,核定法治工作编制3名。制定出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北京盈科律所(芜湖)团队为我委律师顾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3.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我委共承担发展改革、粮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4类执法职责,37人持有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

二是聚焦依法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芜政办〔2020〕15号),明确了1项市发展规划、1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9项市级专项规划和3项市级区域规划的编制任务,并将芜湖市“十四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纳入全市专项规划之中。在编制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过程中,明确提出引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司法公正保障、推动法治芜湖建设等法治工作内容。

2.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保障民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和领域,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三重一创”、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扎实“六稳”“六保”工作。

3.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广全面创新改革举措38项,顺利完成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参评工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覆盖36个市有关主管部门、8个市直属事业单位、3个市属高校。积极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新芜经开区被列为全省“标准地”改革试点开发区之一。开展区域评估,实现全市首批两宗带着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及环境标准的“标准地”挂牌出让。

三是聚焦行政立法,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推进科学立法立规。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建议项目,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上报工作,在制定《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湖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规定程序。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对我委涉及民法典、营商环境和市场公平竞争等8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其中,建议保留53件、建议废止13件、建议修改7件、建议宣布失效6件、已过有效期4件。

2.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对全委提请委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把握好“合法性审查”关口,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今年以来,先后对《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7件规范性文件和5份文书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从职责权限、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等方面对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是聚焦行政执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围绕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严格履行执法职能,优化人员资源配置,设立市能源和粮食行政执法支队(加挂在原节能监察中心),通过组建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综合执法队伍,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依法依规集中行使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粮食和物资储备、电力、节约能源领域行政执法职责,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我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全委14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和34条目录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我委原16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其中因机构改革划出价格相关行政处罚事项7 项,新增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粮食行政处罚事项6项,并按全省发改系统依职权类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整合、细化为33项,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

3.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强化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对全市发改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围绕民法典的实质性修订与新增内容进行专题解读。对新提任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等重点人员普法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旁听庭审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参加了省发改委民法典视频培训班、全市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测试,实现干部职工参加率、通过率100%,不断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是聚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在委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开设法治工作专栏,广泛开展“诚信法治宣传月”“粮食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切实提高了法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与覆盖面。组织开展全市节能普法活动,向重点企业、市民群众发放节能法宣资料和节能用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印发《芜湖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明白卡》40余万份。围绕民生保障工作,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密切跟踪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价格变化,确保重点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2.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完善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近年来我委先后举行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以及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等行政决策听证会。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累计发布普法相关信息1366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5件,受理群众各类咨询投诉举报件共105件,妥善化解信访信访事项14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加快营造诚信守信的社会环境。出台《芜湖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以政府采购、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逐步建立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履职信用记录。建立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形成64.2万份法人信用档案,均可通过“信用芜湖”网站免费查询信用信息。在10个部门36个政务服务事项中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已归集案例7369个。稳步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我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位列第4名。

2020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并被列为芜湖市第三批“法律进机关”示范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到和国家、省下放、取消审批事项的无缝对接。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与安徽政务服务网和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成功贯通。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及办证材料,落实“一抓双比五提升”工作要求,出台开发区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支持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标准地”改革等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2021年度法律资格考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料台账,做好动态管理。逐步完善依法行政相关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对全委提请委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把握好“合法性审查”关口,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在全委上下营造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认真履行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日常学法培训制度,争取党组集体学法和机关干部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五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切实把握好答复的政策性、法律性和规范性,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质量,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